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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祭》理智与情感的困惑

2011-04-01 10:41 来源:《阳关》 作者:吴建新 浏览:60091120

 

 

《大漠祭》理智与情感的困惑

 

吴建新

 

沃尔波尔说:“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①然而,生活毕竟不是“禅”。正如人们无法将这个世界决然判定为喜剧或悲剧,人的理智与情感也往往纠缠不清。作家同样不能例外,说到底,他总要用一双充满理智与情感的眼睛来审视这个世界,总要超越情感而至于艺术,相对理智地表现这个世界。这样,在理智与情感的内在互动中,就必然存在一个“度”的问题。这个“度”,体现于作家的创作态度,更体现于他所创建的文本。

 

从创作态度来看,应该说,雪漠的情感趋于理智化。一方面,作为一个生在“贫穷的农民家庭”的“农民子弟”,面对像自己的父母那样善良像自己的弟弟那样不幸的农民,要写其“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他就不能不“有许多情绪”。这“许多情绪”中,有着对其不幸的“哀”,有着对其“不争”的理解与同情,也有着对其“很坦然地活着”的敬佩,“但唯独没有的就是‘恨’”。这就是雪漠的乡土情结,跟《故乡》以来的乡土情结一脉相承,对此,作家丝毫不掩饰什么。另一方面,雪漠又想做一个“说真话的孩子”,试图保持一份“寂寞的清醒”,为了“自己灵魂的安详”,“趁着明白和健康”真实地记录某段历史。②在自序中,他反复强调或不经意地指出自己的“明白”、“清醒”、“平平静静”、“决不浮躁”等精神特质,不难看出对情感节制的努力。这种努力,让我们看到作家的内心已俨然一个独立的世界,一个理智与情感制衡而趋于和谐的世界:情感在深处慢慢汇集成冰山,理智的角逐渐浮出水面。按照惯常的逻辑,这已经预示着杰作的诞生。

 

而且,我相信这种矛盾存在于作家的意识或潜意识深处,我也深信雪漠在自序中的表白并非呓语。早在他动笔写《大漠祭》之前,对西部农民生存状态的关注,对“老实、愚蠢、狡猾、憨厚、可爱又可怜”③的西部农民的复杂情感,就已渗透于《飞天》刊发的中篇《长烟落日处》他对独立的内心世界的固守,对理智化情感的追求,则一而贯之。当时在他宿舍的墙上贴着一幅字“禅虚静悟”,空灵飘逸,若干年后为我题辞,依然是“静处观物动,闲里看人忙。”——按惯常的逻辑,其创作似乎更应冷静,客观,把自己的情感隐藏得越深越好。

 

那么,就文本而言,《大漠祭》又是如何把握这个度的呢?我个人认为,作品整体上处理得比较合理,但正如托尔斯泰这样的大家在《复活》这样的杰作中都难免疏于客观,任宗教情感流泻而出,伤及作品,《大漠祭》在某些局部,甚至是关键部位,处理得也似草率了些。

 

在像《大漠祭》这样的全视角小说里,作家当如神灵一般,无所在又无所不在。无所不在几乎是必然的事,作家无法切断与作品相连的脐带;难就难在无所在,作家必须使自己成为一架精准的情绪调节仪,把情感的气息调到最弱,即使其真真切切地存在,又不让自己的气味随意串到人物身上。成功的范例在《大漠祭》中并不少见,如:

 

(一)兔鹰来的时候,是白露前后。漠黄了,草长了,兔儿正肥。

 

(二)太阳老高了。城里的太阳不像太阳,仿佛是灰尘和噪音的喷射口,喷出满世界满脑子的灰土和吱哇。大车小车像失惊的驴,乱窜。骑车的男女也疯了,一个咬紧一个的屁股,穷撵。走的是一群疯蚂蚁,乱嚷嚷的,你碰我的奶头,我撞你的屁股,头点屁脊晃的,晃得憨头的脑袋直发晕。

 

(三)……沙岭突地高大了许多,仿佛它突然跳起,咬了太阳一口,并抖动着身子,想把那盘儿吞下去。太阳惊迸出万道白光,射向虚空。沙岭因之暗了,还原成黑黝黝的波形的浪,仿佛它改变了战术,用轻柔的蠕动代替疯狂的撕咬,用缓慢的淹没取代生硬的吞食。于是它涨潮了。灵官分明听到了那柔和有蛊惑力却又暗藏无穷杀机的水声。……④

 

例(一)可以看作是老顺出场前的铺垫。这个“标本式”的中国农民,是挼鹰猎兔的好手。白露前后,焦躁了一夏的他,便在大沙河里支网,诱捕同样“焦躁了一夏的兔鹰”。一句“漠黄了,草长了,兔儿正肥”的轻描淡写,活脱脱画出了老顺的心花怒放。

 

例(二)可谓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版的《陈奂生上城》。对于憨头,城市就像一本用外文写成的书,“只念个小学”的他,凭满脑子几个有限的词语进行着吃力的翻译。太阳被解读为“灰土和吱哇”的喷射口,车子被解读为“失惊的驴”,熙熙攘攘的人群被解读为“一群疯蚂蚁”—想像出奇但并不出格,每一次出错,甚至就是一次出彩。

 

例(三)出自第三章第六节。如果不是出现在小说中,该节完全可以看作一则散文诗。沙山、沙洼、漠风、沙浪、斜晖、红云、骆驼、人……大漠取代书本进人灵官的视野,进入他文学的感觉,自然充满了诗情画意,充满了哲理和一个乡村准知识分子的文化味儿。

 

诚然,这些成功的例子中,并非纯然不夹杂作者的任何情感,比如我们可以说老顺的喜悦里有作者的喜悦,憨头的不解里有作者的不解,灵官的思考里有作者的思考……但是,在这里,作家的情感和人物的情感好比盛在一个连通器里,彼此自然地达到某种和谐。而在另外一些细节上,这种天然的秩序遭到了人为的破坏,作家难免有拿着针管将外在的自己的情感注入内在的人物身上的嫌疑。如:

 

(四)老顺背了草筐,进了牲口圈。一股熟悉的混和着牲口汗味和粪便的气息使他心里的温水荡了。这是他清晨必做的功课,也是他最愿意做的功课。

 

(五)天空不很亮,飘一层似云似烟的东西。远的树和近的房屋因之虚了,朦胧得像洇了水的水墨画。

 

(六)那蛮蛮苍苍的沙涛发怒似卷向天际,一浪高过一浪。峰谷间落差极大,迭宕出雄奇的气势。大漠独有的苍黄扑面而来,腌透他的身心,令他心潮激荡,豪气顿生。这儿有残酷,有沉默,有死亡,有塌陷的沙洼和干涸的河床。同时,这儿有博大,有雄浑,有热血沸腾的壮美。置身这壮美之中,你会为自己过去的屑小羞愧,会觉得人间所有的纷争都不过是微不足道的闹剧。⑤

 

这里缺少的不是艺术感觉,而是对这种好的感觉的净化。例(四)“使他心里的温水荡了”一句妙不可言,但“功课”一词不无突兀之感,很容易让人想到作者的教师身份;例(五)写老顺清早出门所见之雾,一句“似云似烟”已经宕得远了,再说“像泅了水的水墨画”,仿佛使不知雾为何物的老顺进了一趟国画课堂;例()“腌”字平中见奇,但随后一串追击炮似的抒情,更像作者自己跳出来讲演。在这里,主观战胜了客观,情感淹没了理智,偶尔冒出的作家的声音,盖过了人物可能的声音。

 

以上是从语言层面来考察。如果再深入一层,就必然牵扯到一个创作构思问题。在一次私人谈话中,雪漠曾表白《大漠祭》走的是复调小说的路子。我们知道,复调作为一种艺术方法,追求对话性,强调他性,尊重选定对象的内在逻辑,希望借助人物观点的自由展现使自身意识得到积极扩展。套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话说,就是“用彻底的现实主义……描绘人类心灵的一切深层活动”。 ⑥应该说,《大漠祭》的这种努力可以从某些方面觉察得到,可惜的是不够彻底。比如对人物姓名的选择——老顺、灵官、猛子、憨头、莹儿等等,作者指定的名字本身,似乎已经预定了人物的某种性格或命运,也就是说,在此前提下,人物不可能依照自身的逻辑完全自由地展现。再比如第十四章,惯无人性的白福,居然痛苦而残忍地谋杀了亲生骨肉——我想,对很多人来说,也许这是整个作品最感人最惊心动魄的部分。然而,在非常关键的第四、六、八、九节,作者大量化用意识流手法,把视角转到引弟身上,让一个孩子来感知死亡——这种做法倒也的确使得人物更加丰满,但又几乎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将成人的影子投向孩子的心灵,使其不再像一个孩童,而近乎白狐,近乎妖。就是说,在意识的暗流里 作家已经将自身意识有意无意导向了人物内心,独思的惯性进而打破了对话的自觉,理智再一次陷于情感一一对于如此难得的作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除此之外,挑剔的读者可能还会发现,这种困惑,同样存在于其他环节。就我看,结尾的处理就有失理智。一方面,有一种把头发往一块儿揪的感觉:有关灵官的各种“传闻”和等着老顺的“一大堆事儿”,仓促得近乎新闻报道;而灵官失踪,也因为父母对儿子的了解和信任,变得几乎毫无悬念;至于莹儿的“傻呆呆”,又似乎来得过早,使她骤然少了更多的面对现实的机会,同时也使作品最后的亮色不明不白地黯淡下去。另一方面,结尾还给人一种假发套的感觉“一个血色黄昏里,天刮着漩涡儿风,太阳却腥红刺目。半空里有几块铅似的云,像是往地面沉。灰澄澄的云影子印在荒寂寂的沙丘上。沙丘上有个人,梦一样蹒跚着。……”这段文字,风格与全文不甚和谐,莫说整个语调如退骨肉一般拖沓疲软,单一个“血色黄昏”就多少显得“猩红刺目”。作为雪漠的学生,作为凉州“农民子弟”,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失误。

 

但困惑归困惑,雪漠还是凭他的理智与情感,为我们打磨了一面“历史”的镜子,使另一种人生由此呈现——这种人生,“是一种沉寂……是没有声音却能感觉到涌动的生命力的沉寂”⑦它可能为——部分人所不知,为一部分人因为暂时的满足而忘却,还可能为更多身在其中的人所厌倦,怕,乃至麻木而失去感觉,抑或除逃亡以外别无选择……

 

注释:

 

转引自杨绛《关于小说》,《论喜剧》,第88页。

 

见《大漠祭自序》。

 

见《大漠祭自序》。

 

以上引文分别见《大漠祭》,第138117页。

 

以上引文分别见《大漠祭》,第34163页。

 

转引自《巴赫金文论选》,社科出版社,第75页。

 

见《大漠祭自序》。

(刊于《阳关》2004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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