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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琐与高贵的双向冲突与和解——评《大漠祭》

2011-04-01 10:03 来源:《飞天》 作者:马步升 浏览:60085461

 

卑琐与高贵的双向冲突与和解——评《大漠祭》

 

马步升(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作家)

 

长篇小说《大漠祭》是一幅描写腾格里沙漠地区民众生活的风俗长卷,她像一场沙尘暴,嚣然而起于沙源区,挟漠风之凄厉,守朴拙之化功,横扫关河,洒向四面八方。这场沙尘暴的裹挟之物究竟是什么呢?试作检索,我们会发现,里面有正在拔节抽穗的禾苗,有装点江山的花草树木,有历年积淀的枯枝败叶,有本来潜藏于暗处的污泥浊水,等等,作者将这大地上的一切,采用自然主义的写实手法,将其融会贯通,一古脑儿,展现在读者面前。正如作者所宣称的,作品中没有伟大人物,没有中心事件,没有崇高生活,只有一群艰辛生活着的农民。他们老实,愚蠢,狡猾,憨厚,可爱又可怜。作者进而剖白,他想写的,就是一家西部农民一年的生活,而且一年何尝不是几百年。也就是说,他试图通过对农民一年生活的解剖,发现在更长时间更大空间的农民生活之根,精神之根。

 

客观地说,作者所宣称的,他在作品中也比较完满地实现了。可是,小说首先是一种具有严格美学规范的艺术门类,她离不开中心事件的互相勾连,离不开生活本身所具有的逻辑关系,离不开一个或几个构成小说基本骨架的中心人物的支撑。否则,随便在这个生活场景中找出一位会讲故事的老者,他不仅会将一年的生活娓娓道来,而且,对陈年旧事也会如数家珍。事实上,这部小说之所以具有独特的价值,恰恰不在于对生存本相的自然主义白描,而在于对感性生活的理性提升。可以概括为:卑琐与高贵的双向冲突与和解。

 

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走向耶路撒冷的冲动和阿喀琉斯之踵的无奈。冲动是必然的,永恒的,无奈则是前定的,根本的,发起者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冲动情怀,终结者却是理所当然势所必至的无奈现实。无疑,以老顺一家为主的这批凉州农民,其生活,其追求,其精神境界是卑琐的。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重大事件等待着他们去经历,也没有什么关乎国家民族的大事去让他们运筹帷幄,他们是一群自然人,自然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波澜不惊,自然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默默无闻,自然地离开这个世界,无声无息。“来时不知谁是他,去时不知他是谁。”他们唯一能向世界展示的,就是他们现在还活着,挣扎着,并延续着。他们的生活构件不过就是训兔鹰、捉野兔、吃山芋、喧谎儿、打狐子、劳作、偷情、吵架、捉鬼、祭神、发丧,所体现的充其量也只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卑琐到了他们的存在只与自己和亲人有关。他们生活在一种自我完成的循环体系中,闯入的唯一“他者”不过就是乡村干部,如果他们能将缴粮纳款、计划生育这些基本义务模范完成,那么,在他们的生活中将不会有“他者”的闯入,完全会处在近代几百年以来,人类的智者所追求的最高境界——自由生存状态之下。可是,我们发现,这种自由状态是一个美丽的幻影,或者说,是人类为自己设计的一次美丽的陷阱,他们仍然处在无往而不在的紧张关系当中。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句话好似专门为几百年后的中国凉州农民所下的谶语。是什么使他们本该自由的世界变得如此紧张呢?毫无疑问是零点生存状态。没有人准确计算过,他们的恩格尔系数是多少,但从《大漠祭》中似乎可以捕捉到,他们的劳动价值的全部都用在了维系自身和家族的生存方面。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衡量,他们的生存质量的上限还完全停留在第一层面,即生理需要层面。又以存在决定意识理论判断,其精神境界也当与生存境况若即若离。

 

当我们完成这些必要的因果推导后,回过头来进入小说中,就会发现书中所描写的一切,都具有合法性存在的品质。也就是,人物的兴衰遭际与他所处的物质层面是一一对应关系。这样,首先为我们展示的便是卑琐的一面。这群人整日为生存而奔波,每一项活动都无不围绕着生存这个主旋律进行,春种秋收,打井找水,进沙漠腹地打草籽等等,对生存的急切,获得的结果却是生存的困境,也许这就是生活本身的辩证法。身为专业农民,生产粮食是社会价值的体现,但劳动的结果却无法维持自身基本的生存需要,他们时时为钱所困,一提起钱,便无不将自身置于非常窘迫的位置。村中打井收钱,充其量也只是一包普通烟的价值,但也让每一个人尊严尽失。老顺家一头即将临产的母猪突然死了,对这个家庭所造成的震荡无异于天塌地陷。老顺家的长子憨头舍不得仅仅三十元钱的化验费,终于酿成绝症,失去了年轻的生命。生存质量的卑琐直接导致了精神世界的卑琐。当不谈钱、不缴粮纳款的时候,这些人是快乐的,其快乐的层次当然也停留在生理层次上。其实,即便是满足生理层次的需要也是不能够做到的,能做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向往,一种意淫式的宣泄。不分男女老幼,不分场合地点,一见面便是满口脏活、荤话,他们热衷于编排小叔子与嫂子、公爹和儿媳之间的绯闻,编排者津津乐道,张口即来,被编排者也恬不为意,跟着傻乐。如果说,对前者的编排还不属于过分恶俗的话,对于后者却关乎华夏民族几千年来从未被动摇过、也不可能被动摇的人伦大防了,然而在这个传统观念一统天下的生存圈内,却是公开的话题了。这也符合逻辑,越是违背常理,越是对常理具有挑战性,越具有宣泄的快感。这些人便以这种荒唐的口舌之乐滋润着枯寂的心田。事实上,这样做是有奇效出现的,在这种生存状态下的人们,物质大厦随时都处在全面崩塌的边缘,而精神大厦却永远不会出现裂缝,冥冥之中总有一种强大的、坚韧的调适机能在起作用。

 

在《大漠祭》中,所有人物的生存本相都是卑琐的,同时也是高贵的,因卑琐而高贵,越卑琐越显高贵,越高贵越显出卑琐相来。在这种零点生存状态中,能够生存在这里,并且能够生存下去,其本身便显示着无与伦比的高贵性。生存的起点不同,条件不同,对其意义的评价标准也应该不同。犹如在江南水乡栽一片树林与在腾格里沙漠植活一棵树、一棵草,如果仅仅以商品价值去进行衡量,那将使我们陷于不道德的境地。在精神领域里,双方的价值至少是等量齐观的。以其卑琐的生存状态而论,保留一息生存之念,每一生存冲动都是高贵的。生存权是人的最重要的天赋之权,谁也没有权利蔑视、鄙薄任何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难堪相。天大地大,现时现地的生存唯此唯大;即以粗鄙的精神活动而论,同样也具有粗鄙中的庄严性和高贵性,我们不能忽视这些人的生存境遇,因此,他们吟唱的“花儿”都是绝对的黄色山歌,他们的玩笑谑闹都是对人类文明现有成果的反叛,对此我们有理由做这样的价值判断:在色彩泛滥之地再涂以色彩,便是对生命的亵渎,而在苍白枯焦之地,任何色彩都是对生命的礼赞。

 

更何况,在他们身上也时时体现着高贵的冲动和行为。比如,当灵官提着几只野兔要到城里换取些许生存资源时,这个价值目标还未及实现,便遭到了经济处罚和人格侮辱,而他则毅然将剩下的两只野兔扔向大街,在车轮辗压下的血污狼藉中,他发出了快意的大笑,支撑他心里防线的基石仅仅是:“就当给了孙子,就当叫小偷偷了,生啥气呢?”此时,令人油然想起了那位无所不在的Q,可是谁又能拒绝阿Q“精神胜利法”的生存智慧呢!当个体与不可抗力量发生冲突时,要不妥协,要不自寻慰藉之路,制造可以生存下去的理由。否则,只有毁灭。阿Q这样做的,灵官也是这样做的。比如,孟八爷是位猎狐好手,如果他是一位利欲熏心之人,他一定能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同时使猎取对象也面临没顶之灾;然而,他没有这样做。他有生存下去的绝对理由,狐狸也有继续繁衍的绝对理由。在孟八爷身上闪现着悲天悯人的高贵情怀。比如,当老顺得知长子憨头丧亡已成定局,怀着巨大的悲痛回到家时,正遭遇乡村干部的破门抢粮,老顺拒绝向任何人诉说他精神的绝望和物质上所处的绝境,而是慨然将全家的救命粮亲自送上去。这一个个零碎琐屑的事件,在作者冷静的叙述当中,无不令人心魂震荡。

 

卑琐与高贵是两种判然有别的精神状态,但在《大漠祭》中,两者却互为存在的前提,在冲突中共存,在共存中冲突,这种关系便为两者的随时和解提供了可能。走向耶路撒冷的冲动固然可歌可泣,而阿喀琉斯的脚后跟却暴露无遗,这只无奈的脚后跟使这位旷世英雄不再无敌于天下,他的与生俱来的致命弱点是他的悲剧的根源,而凉州那些农民的脚后跟却是贫穷,因了这项致命弱点,使他们常常处在与生活的主动和解位置。这种和解是痛苦的、无奈的,因而卑琐的生存只能是其唯一选择,对自由的冲动情怀也只能是自我调适的一种方法。

 

第二,三桩风化案:对卑琐与高贵之间冲突与和解关系的实证分析。“通奸”是世界文学一个永恒的母题,几乎所有伟大的作家、伟大的作品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这个母题。在小说领域里通奸的意义与道德领域的通奸不是等同关系,它的词性,也非笼统的贬义,而多用于对合法婚姻外两性结合的指称。乔治·桑认为,在婚姻不自由的时代,通奸可能是高洁的,也可能是卑污的。纵观世界文学史,对通奸题材的运用可归纳为三种模式,一是作为某种社会历史变动的象征。如《人间喜剧》中的鲍塞昂子爵夫人。这位名门贵妇,别人为了能够获准进人她的府邸,“即使把街上的灰尘用舌头舐干净也是心甘情愿的”,然而她却屡屡被情人抛弃。巴尔扎克在她身上建立了一个贵族夕阳残照,金钱一统天下的王国。二是上层社会妇女突破传统家庭的桎梏,寻找纯真爱情又惨遭不幸。如《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三是出身卑微的美丽女子被诱奸或沦为娼妓的故事。如《德伯家的苔丝》、《茶花女》、《娜娜》和《复活》等。

 

《大漠祭》中的三桩风化案与这三种模式没有牵连,这并非作者标新立异表现“另类”,而是存在决定意识使然。在贫瘠的土壤中生长出的罂粟花也不再毒焰汹汹,通奸的意义也只好停留在通奸的生理需要层次,这里体现不出对安全的需要和对自我实现的需要。三桩风化案的主人公分别是:猛子与秀秀,花球与拾发菜姑娘,灵官和莹儿。秀秀是大款双福的媳妇,双福一走多年不回家,秀秀在家守活寡,她借给丈夫写信的名义勾引少年猛子,两人开始了暗中往来,其层次停留在情欲的发泄上,属于卑琐的偷情行为。花球与拾发菜姑娘的关系,是由强奸而导致的通奸,花球并没有娶对方做妻子的打算,当强奸行为完成后,又怀疑对方已非纯洁之身,心中隐生了不快,其行为和心理更加卑琐。只有灵官和莹儿通奸关系勉强上升到了感情层次和灵魂层次,而最初选择通奸的动机却是极其卑琐的。莹儿是憨头媳妇、灵官的嫂子,她是为了给哥哥换亲嫁给憨头的,而憨头却患有生理暗疾,结婚几年仍未能生育。莹儿不能选择离婚,一旦离婚,娘家哥也将失去妻子。于是,在公爹公婆的暗示和实际帮助下,莹儿向小叔子灵官发动了一轮又一轮的感情攻势,其直接目标是为了生孩子。两人的感情层次之所以能够获得提升,是其本身的资质起了关键作用。灵官是高中毕业的高考落榜生,受过一定程度的文明教育,莹儿也受过一些教育,加之天性慧敏,善解人意,使两人不合法的性关系获得了合法性理由,即感情因素的加入。真正使两人这种关系的层次获得大幅度提升的契机,却是根源于灵宫对这种关系的忏悔。兄弟俩感情甚深,憨头是道德完美的化身,而灵官无论处在什么情景下,盗嫂行为总是不道德的。当他俩第一次偷情过后,灵官即开始忏悔,并庄严宣称:“就这一次。我发誓,就这一次。”可是,感情的洪流并不是一句两句誓言就能阻断的,在去医院看望憨头的路上,两人又走到了一起,而此时,灵官已得知哥哥得了绝症。当憨头终于无奈死去时,莹儿和灵官的孩子也降生了,灵官此时的忏悔才具有了分量。

 

可以这样说,在某种意义上,一个人、一个民族为自身的行为肯不肯忏悔,忏悔的程度如何,标志着这个人、这个民族自身的精神质量。忏悔是灵魂高贵的象征。当我们随着《罪与罚》中的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灵魂一同备受煎熬时,为他与现实世界的无法和解而倍感焦虑,从中使我们油然觉出了俄罗斯民族不可轻侮的特质。我们的祖先虽也提倡“吾日三省吾身”,但这并非自我救赎,更多的功夫则是用在了寻找自我解脱的路径上,每个人都能为自己轻易地找到一块灵魂安息之地。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生存的灵官,拥有忏悔的情怀已属难能可贵了。这是追求高贵的冲动。同时,这种冲动也不同程度地表现在另外两对男女身上。当拾发菜的姑娘身怀六甲,由父亲领着来找花球时,花球却表现出了卑琐的无赖相,倒是孟八爷比较通情达理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展示了他力所能及的高贵。猛子与秀秀之间的私情被秀秀的丈夫双福当场发现后,猛子面对可怕的难堪,表现了一个男子汉敢作敢当的高贵,当他抽身逃离现场后,又为自己的怯懦行为懊悔不已;倒是秀秀,当丈夫许诺与她一笔巨款以达到离婚目的时,她宁愿离婚,却拒绝接受丈夫的馈赠,借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高贵仍然是有限的,卑琐仍然是经常的,在两者的冲突中,和解的契机招之即来。花球与拾发菜的姑娘结为夫妻,猛子也答应了秀秀的结婚要求,只有灵官悄然出走了,这一出走,事实上也获得了和解。冲突的平庸导致了和解的廉价。三桩风化案本是三桩悲剧,撕裂开来便可披露生活的真实和灵魂的深度,但《大漠祭》却以准喜剧的形式完成了大收煞,或者作者不忍心让这些无奈的人陷于绝望之地,或者作者的双手没有足够的力量,把生活的外套只撕开了一条裂口,里面仍然有一层质地堪称优良的紧身衣完好无损,包囊着肌肤,护持着灵魂;在卑琐与高贵的冲突中,卑琐依然占据着上风,高贵只停留在对高贵的冲动层面。

 

总的来说,《大漠祭》是一部成功的长篇小说,如果以乡土题材小说对待,她与我们习见为常的此类小说有很大区别。许多乡土小说都不约而同地陷入了这样两个误区:一是,作者或明或暗地以精神导师的身份出场,居高临下地指斥其描写对象愚昧、落后、卑琐,在他们眼里,这些人都是被时代列车抛弃了的落伍者,甚至是垃圾,作者因此而浩叹连连,借此显示自己的优越、高贵。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所批评的“乡愿文学”。二是,作者闭着眼睛去审视乡土,就像马克思所说的用脚后跟看人,无视民生之艰难,回避生活中的矛盾,在这些作家的眼里看到的全是王道乐土,手中的笔当然只剩下一种作用了,这就是廉价的赞美,和不分青红皂白的讴歌。这大概就是鲁迅先生痛斥过的瞒和骗的文学了。《大漠祭》自觉或不自觉地绕开了这两个误区,作者试图在用一种乡土情怀去结构自己的乡土小说,有了这种与描写对象的心心相印,便能入乎其中出乎其外;入乎其中是以农民的情感去体察农民的生活,出乎其外是以小说家的眼光去观照、去审视农民所处的位置。有学者说,朱熹老夫子做了一辈子学问,没有搞清楚“是”和“应该是”,他常将“应该是”误认为是“是”!如此一来,在知人论世上出现的屡屡错讹便势所难免。这倒指出了传统文化中带有根本性的弱质。进行乡土文学创作,毫无疑问应该首先判定所描写对象“是”什么,即处在什么样的层面,然后才可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应该是”,即提升至什么样的层面。在《大漠祭》中,所描写的对象从尊重客观事实出发,其总体“是”卑琐的,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道德概念出发,则“应该是”高贵的。卑琐是生活的真实,高贵是作者寄托的理想。因此,我们说,《大漠祭》是一部飘荡着现实主义魂魄的乡土题材长篇小说力作。

 

(刊于《飞天》200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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