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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摔倒,你敢扶吗?

2014-02-23 07:16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贺 勇 浏览:52430704

 

路人摔倒,你敢扶吗?

  新闻回放

  春晚小品《扶不扶》的笑声犹响耳畔,现实版越来越多:

  浙江宁波郑女士摔倒求救20多分钟,路人因担心被讹袖手旁观,福建南平邵武市廖某扶起老人遭诬陷行车记录仪还清白……这一切凸显了爱心无奈与诚信缺失。

留个心眼没有错

  ■ 陈晓阳 江苏南通“90后”大学生

  当下,“中国式扶老人”早已不是新闻,但依旧成为人们茶余饭后关注的热点话题,各种类型的版本也在各地频频上演,一些被扶对象起身之后,不仅不道谢,反而马上翻脸,弄得许多热心人尤其是年轻人高呼“伤不起、扶不起、赔不起”。

  作为一名“90后”大学生,自幼在家受的教育挺传统,我对各种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都举双手赞成,也一直在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别人,从小开始,我曾在路上搀扶过不少摔跤的陌生老人,至今也是,将来也会。

  当然,社会上存在个别被人扶起反倒一口赖人撞倒的人和行为,节操无底线,确实为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抹了黑。但凡事讲究证据,扶人之前用手机拍照、录像和录音,这也是种无奈之举;扶人安置妥当之后再删除,也未尝不可。倘若哪天不巧遇上了难缠的人,这倒是第一现场的有力证据,保护了自己,也对别人和公众负责。

  我觉得,爱护尊敬关心老人,力所能及帮助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扶人是救人于危难。当然,当今社会存在一些信任危机和别有用心之人,这让原本单纯和力所能及的“扶人”,变成了良知自觉与明哲保身的博弈。

  在我看来,扶人原本就是举手之劳,留个心眼、保护自己也是必要的。我有许多同学,也和我一样力所能及热心助人,但也无不例外地赞成留个心眼、保护自己,不然哪天原本好心做事,却给自己找来麻烦,吃了哑巴亏,心里多少会不太舒服。构建和谐社会,不能让好心人受伤、受气、受罪,造成其它不必要的损失。黄自宏整理

行好事莫问前程

  ■ 赵辛明 吉林省九台市公务员

  为什么面对摔倒者,公众会如此冷漠地视而不见,不肯出手相助呢?这其中存在着深层的道德原因。摔倒者没人扶,与摔倒的人是有很大关系的。被扶起的人里,有道德水平低下的,有居心不良的,有的甚至恩将仇报的。

  我们哪家都有老有小,试想,我们的老人小孩摔倒了,有人扶,你会啥心情,如果没人扶,你又会啥感受呢?笔者认为,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遇到摔倒的,人们都应该义无反顾地去扶。扶是责任,扶是积德,扶是行善。扶是以人为本,扶是传统美德。也许有人会说,难道你不怕被扶的人讹你吗?你不怕粘包儿啊?我可以干脆地回答:不怕!

  事有事在,不怕抵赖。之前,不少讹人的咋样了,有哪一个成功了?又有哪个扶者被沉冤海底了?不都澄清了事实,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了吗!有一次我开车从乡下回县城, 离市内不远时,我看见路旁有几个人摆手拦车,我停下车一看,一位老人卧在路边,表情痛苦。说是前边的车超车时把他晃倒的,虽然车没碰到他,可躲车时却摔倒了,小腿可能摔坏了。拦了好几辆车都没停。见此情景,我二话没说,让那几个人把老人抬上车,我直接把他送到医院住了院。回到家里, 提起这事儿, 家里人还为这事有些后害怕呢!我说,这没啥可怕的,对老人,咱帮了忙,行了善;对自己 ,尽了责,积了德;对子女,树立了标杆,做出了榜样。这样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不为呢? 不管别人扶不扶,反正我是扶了!

  我坚信,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第一时间要取证

  ■ 朱锦波 杭州 律师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见人摔倒了肯定是要扶的,不能提倡视而不见。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为避免陷入纠纷,我想还是要加强证据意识,在事发第一时间取证。

  我就处理过一个侵权案件。在一个加工五金件的家庭作坊里,一个小孩的手被机床夹伤,作坊主把小孩送到医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后来孩子的监护人起诉作坊主,却没有证据证明孩子是在作坊受伤,最后只能撤诉。其实救不救、扶不扶都是一回事,重点在于事后的施救行为能不能推论是施救者侵权。

  我们不敢去扶,主要就是怕遇上“碰瓷”一类的事,那能不能通过事后施救行为推论存在侵权事实呢?我们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应由谁对侵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普通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为谁主张谁举证,比如摔倒者状告扶人者,就要证明是对方撞人在先。再者,被告事后施救的行为能否证明被告存在侵权事实。这涉及到证据证明力的问题,如果以事后施救行为来推论被告存在侵权,实际上否认了善意施救的行为,认为所有人均存在恶意,这种推论与我们的价值观和普遍认知不符。

  咱们助人为乐也要善于保护自己,我是一名诉讼律师,不自觉就会产生证据意识。看小品《扶不扶》时我就在想:如果我遇到这种事,要怎么保留证据。可以像郝建那样拍下视频,可以留下围观人的联系方式,万一涉及诉讼就申请己方证人出庭。当然要第一时间取证,防止对方事后反悔不认。

  扶起摔倒路人是义不容辞,第一时间取证会使这个简单的动作少一分犹豫,多一分轻松。叶子整理

世上自有正气在

  ■ 曹正方 湖北国企员工

  我在单位从事宣传工作,空闲之余喜欢骑摩托车外出摄影。其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背着长焦数码相机,骑着摩托车从城区来到30公里之外的乡镇。就在我装好相机的时候,我发现前方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倏地把一位挑着稻草的大爷带倒了。说时迟,那时快,我来不及多想,赶紧跑过去扶大爷。可一切太晚了,就在我离大爷四五米远的时候,大爷已经倒在了路边的稻田沟里,动弹不得。本以为小轿车司机会和我一样下来扶起大爷,可意外发生了——小轿车竟然从我眼前呼啸而过。

  我扶起大爷,问他要不要紧。大爷也许是受了惊吓,一时语塞。过不多时,一个20多岁的高个子年轻人跑过来,紧紧地抓住我的胸口,猛地踹了我一脚,将我的数码相机抢夺过去,要我带大爷到医院去检查。我被年轻人给打蒙了,脑子一片空白,好半天才缓过神来。我跟年轻人说,大爷不是我撞倒的。可我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年轻人硬说亲眼看到我撞倒的。就在我有口难辩、孤立无援的时候,大爷大喊一声:“把相机还给人家,不是他撞倒的。”高个子年轻人望着大爷说:“伯伯,你不要一时心软而影响你今后的治疗。”“我还没有糊涂到诬赖别人的地步,撞倒我的人已经跑了,他是来扶我的。” 年轻人半信半疑地看着我,心有不甘地把相机还给了我,带着大爷离开了。

  这件事过后,我还扶起过摔倒的老爷爷、老奶奶、小女孩,但都没有受到过讹诈。因为我坚信:世上自有正气在!

自爱更自重

  ■ 吴明枝 四川乐山 91

  当今社会倡导文明和谐、敬老爱老孝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值得传承与发展。最近几年,我出门逛街时,曾有几次不慎摔倒,都及时被一些陌生年轻人搀扶起来并送我过街回家,我个人感觉很感动也挺温馨。在家的话,自己摔跤跌倒得靠自己解决或者家人帮助;在外的话,若能有热心的陌生人施以援手帮助,当然非常好。

  像广告里那个银发踢毽子的老人灵活的腰腿筋骨,那是许多70岁以上老人所惊艳和羡慕的。但不可否认,人都会慢慢衰老,随着生理机能和体力变弱,腰腿手脚都会有些不灵活,这种情况下,摔跤跌倒是常事。老人家个个都是老胳膊老腿的,经不起折腾,还让子女操心。我想,绝对没有谁愿意去“假摔”,自己走得稳稳当当,就感觉挺自豪和幸福了。

  前段时间,媒体上流传的那位“中国好大爷”,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和赞许,我觉得这是一种对人对己负责的态度,但是现实生活中每每摔跤有人准备搀扶之前,都要这么强调申明一句,那也未免有些不合适了。当然,自己摔倒被人好心扶起,本该衷心感谢;倘若忘恩负义,反倒赖人头上,想借此讹人一笔,那就节操全无,晚节不保了。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理应相互信任与帮助,这样人人都对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对于我们老人而言,自爱自重才是根本,也是核心关键所在。 辛海天整理

还是应该扶

  ■ 薛志国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望京经营部经理

  “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2014 年的春晚小品《扶不扶》这句经典台词犹在耳边。没料到,才过了几天,我就经历一起现实版的“扶不扶”。

  前几天,我正在小区里巡逻,走到一条斜坡上,发现一位老太太躺在地上。天空飘着雨雪,路面比较湿滑。老太太两手平摊躺在地上直喊救命。我的脑袋里一闪而过《扶不扶》的小品,但我未作任何迟疑,立即过去扶起老太太。

  老太太身材高大,身高估计1.7 米以上,体重大约有一百七八十斤。我自己也是快50岁的人,扶老太太坐起来时,我感觉很吃力。老太太想要站起来走走,我试图从她身后扶她站起。老太太还没挪开步子,突然脚下重心不稳,她向后直接压倒在我身上,结果我们两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我感觉腰部一阵剧烈的疼痛,自己也站不起来了。

  随后,我们被附近小卖部的老板发现。老太太除脸上些许擦伤外,身体并无大碍,被小卖部老板送回家中,我则被赶来的救护车送往医院。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我的腰扭伤了。尽管妻子数落我多管闲事,但我并不后悔扶起老太太,只希望得到肯定和理解,这是做人最起码的社会道德,即使受伤了,还是应该扶。

  其实,与备受关注的某些“做好事被讹”和无良者相比,每天媒体报道的凡心善举要多得多。拿最近几起老人倒地事件来说,热心施救者不少,且在偶然出现施救者被讹诈情况之后许多人都坚决站出来为之作证,这恰恰说明了我们社会善良正义之心并不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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