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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和:中华文化精神之元(二)

2013-09-11 06:38 来源:《中国文学》 作者:刘明武 浏览:54662316

 

合和:中华文化精神之元(二)

 

 

离开“合和”这一范畴,就无法讨论中华文化。“合和”的本体义与价值义构成了中华文化精神之元。合和文化孕育出了早期的那个会理论研究、会发展生产、会发明创造的文明而先进的中华民族。专制文化取代合和文化,使中华民族由先进变成了落后、由强大变成了弱大,因此,探讨合和文化的起源、发展、应用、遭受破坏等问题,对于中华民族的复兴也许是有益的。

 

二合于自然,和于人

 

合和,实际上是合于自然、和于人。关于“合”于自然,《乾文言》中对此有进一步的解释:“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天地之德在于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之明在于日月无私照;四时之序在于严守规律;君子合于天,就在于大公无私与严守规律。关于“和”于人,《周易•象传》咸卦中有这样的说法:“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天地间阴阳之气合和交感,万物才能生长变化;圣人与人民之间心灵合和交感,天下才有和平昌盛。在《周易》里,和平并不是对立于战争而言的,而是针对执政者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而言的。要想让人民与执政的圣人之间合和相通而不产生厌倦,执政的圣人必须不断地进行变革与革新。《周易》中记载的伏羲氏、神农氏、黄帝、尧、舜都是革新与创新的典范,他们首先在生产领域内创新——伏羲氏“结绳为网”,在捕鱼狩猎领域内创新;神农氏“研木为铝,揉木为耒”,在农业领域内创新;“日中为市”,神农氏创建交易市场在经济领域内创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为文明天下而在服装上创新;黄帝、尧、舜“刳木为舟”、“服牛乘马”,在交通领域内创新——为丰富人民生活而发展生产,为发展生产而发明创造。不断地创新、不停地发展生产、不断地丰富人民生活,这就是执政者与人民之间合和关系的基础,这也就是中华民族祖先为后人树立的榜样。天地之间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圣人必须与之相应而不断地进行革新。《系辞》曰:“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圣人“和”于人,和就和在一个“变”字上,变要变一个“新”字来——不断地变革出新的劳动工具、新的生活用具以及新的典章制度。“日新之谓盛德。”(《周易•系辞上》)“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礼记•大学》)中华民族的祖先特别重视一个“变”字、一个“新”字;“变”字、“新”字都是为“和”字——“和于人”服务的。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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