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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心:莎士比亚和汤显祖

2017-02-23 22:18 来源:www.xuemo.cn 作者:木心 浏览:38110564
内容提要:有人一看书就卖弄。多看几遍再卖弄吧——多看几遍就不卖弄了。

 

木心:莎士比亚和汤显祖

 

①他应该成为中国的莎士比亚,可惜没有成

这一期戏曲,大家一定很陌生,几乎不知道。作为文学史,不能陌生不讲,陌生更要讲,讲了就不陌生了。

从元朝讲到明末。

中国文体的变迁,有各个阶段,秦文、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传奇,这个概念值得品味(不是唐朝无文无词,但确实以诗为主)。现在讲的戏曲,以元为主,接明朝。

当时四大传奇,“荆、刘、拜、杀”(《荆钗记》、《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那是为民间娱乐写的。曲文(唱词)和宾白(说辞、旁白)用的是民间的惯语,人人能懂。但不能满足文士,因此剧作者另找趋向,走文学的路,使戏文、宾白雅,以骈俪文出之(也称骈四俪六、骈体文,盛行于唐代,汉赋里已有因子)。《浣纱记》、《祝发记》,通篇没有一句散语,全是对句。

剧本从民间语言转为文人辞藻,又好,又不好。好,是雅致了,不好,是减弱了文学的元气。

我们要讲人物。构成文学史,不过是几个文学家;构成美术史,不过几个美术家而已。

最伟大的戏曲家,是汤显祖。他应该成为中国的莎士比亚,可惜没有成。另有郑若庸、屠隆、梁辰鱼、张凤翼、王世贞、沈璟、陆采、徐复祚、梅鼎祚、汪廷讷。后又有阮大铖、尤侗、李渔、李玉。

汤显祖(15501616), 江西人。万历癸未年(1583)进士。官至礼部主事,因上书皇帝批评宰相,不受,下放广州一处做小官,后再做县官。穷,老不如意,住“玉茗堂”。“穷老蹭蹬,所居玉茗堂,文史狼藉,宾朋杂坐,鸡埘豕圈,接迹庭户。萧闲咏歌,俯仰自得。”

代表作《牡丹亭》(后来的昆曲折子戏《游园惊梦》即出于此),还有《南柯记》、《邯郸记》、《紫钗记》,合称“玉茗堂四梦”。所作诗文,后称《玉茗堂文集》。其中最好看的是书信,文字精妙,情理并茂,非常感人。

论戏曲,那时无人可与之比肩。上比,可与高明《琵琶记》等较量,下启,可与阮大铖《燕子笺》等一论。《牡丹亭》流传之广,影响之大,可与《西厢记》媲美。

《牡丹亭》甫写毕,有娄江女子俞二娘读后,大感动,病而死。杭州有美女冯小青,郁郁而死。有诗曰:

冷雨幽窗不可听,挑灯夜读《牡丹亭》。

人间亦有痴于我,岂独伤心是小青?

我说,这是女子的“维特之烦恼”。我欣赏另外一种传说:《牡丹亭》试演时,当时有玉兰树久不开花,丝竹管弦起时,满树齐开花——这种传说,真的,也好,假的,也好。

《牡丹亭》有五十五出,写杜丽娘和柳梦梅的恋爱。南安太守杜宝,假称杜甫后代,有女儿丽娘待嫁。春日午后丽娘在花园玩,回房后春悃,睡着,梦中见书生柳梦梅,托为柳宗元的后代,两人恋爱婚好。醒来后得相思病,丽娘自觉好不了,就画自画像(古人画像都不像的),画完就死了。

柳梦梅确有其人,一日见此画像,惊为天人,供奉画像,与之对谈。不久,杜丽娘鬼魂来了,相爱。柳梦梅开棺取杜丽娘,丽娘复活,成婚,且柳梦梅终于考中状元。

从前的戏,看不到考状元,不肯散的。情节是俗套的,但成就是文学的。《西厢记》后,《牡丹亭》居第一。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腾讯视频中《牡丹亭》片段不多,此为“游园惊梦”片段,魏春荣饰杜丽娘,不是特别清晰。

前有《牡丹亭》,后有《红楼梦》,曹雪芹也赞美,借宝黛之口,竭力称赞。这种情致,现代青年不易共鸣。我少年时家有后花园,每闻笛声传来,倍感孤独,满心欲念,所以爱这两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总之,汤显祖是极多情的——艺术家是什么呢?现实生活中用不完用不了的热情,用到艺术中去。艺术家都是热情家,热情过盛,情种如歌德、瓦格纳,也还是把最浓的情用到艺术中去。汤显祖自己在书信中有言:

智极成圣,情极成佛。

中国古代是知道的:佛比圣高。圣是现世的,佛是超脱的。历来所谓红学家几没有以汤显祖这句话触及《红楼梦》研究。

读汤显祖的信,可见其豪爽而温茂。他很自信,也很幽默。我称这种人是“通情达理而脾气很坏的人”。

汤剧的意义是,情真,可以只是梦见,情痴,死人可以复活。五十五出中,以《惊梦》、《写真》、《魂游》、《幽媾》、《冥誓》、《回生》诸出为精华。古代中国少女的情感总是抑郁不宣,汤显祖大胆而细腻地呈现,故历来少女爱读《牡丹亭》。

《南柯记》根据唐人传奇改编,《南柯太守传》,加些情节。《邯郸记》根据唐人《枕中记》改编。《紫钗记》也根据唐人《霍小玉传》改编,不如唐人传奇好。

上次我讲唐人传奇,特别推重《南柯太守传》、《枕中记》、《霍小玉传》,汤显祖正是取了这几则素材。每当碰到这种“所见略同”,很快乐。北京话是叫做“咱俩想到一块儿去了”。

汤显祖的唱词,常有很难唱的句子,唱者得改了才能上口。他很怒,说:我写的东西,不妨将天下人嗓子拗折。很霸道,很可爱。瓦格纳也有些作品不能演奏,得指挥改编后才好上演。

任性,要看任什么性。伟大的性,要任,大任特任。音乐家最任性的是贝多芬,乐谱中常标出:“必须这样!”画家中最任性的是梵高。哲学家中最任性的是尼采。

但话要说清楚:先要通情达理。所谓情,是艺术的总量。理,是哲学的目的。你不通不达,是个庸人;既通又达,充其量二流三流——我所谓通情达理,是指这个意思。如果你自问已够通了,够达了,那就试试任性吧。

青春版《牡丹亭》剧照

为什么中国戏剧没有出世界性的大作品?

中国戏剧是官方也提倡,民间也热衷,为什么没有出世界性的大作品?

中国戏曲虽然起步迟于希腊,却早于英国。英国十六世纪先出剧作家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是莎士比亚的前辈,影响了莎氏和歌德(莎氏之时是十六至十七世纪)。中国第一期剧作家数量远远超过希腊和英国,而六大家的才华和剧本产量都很高,没有一个达到莎氏的高度。原因在哪里?

很简单,就是没有莎士比亚这份天才。但这话一句闷死,还得谈谈客观原因、社会背景、历史条件:

中国剧作家的创作观念是伦理的,寓教于戏,起感化教育作用,在古代有益于名教、风化、民情。有了这种观念,容易写成红脸白脸、好人坏人,不在人性上深挖深究。儿女情长,长到结婚为止;英雄气短,短到大团圆,不再牺牲了。作家没有多大的宇宙观、世界观,不过是忠孝仁义,在人伦关系上转圈圈。这些,都是和莎士比亚精神背道而驰的。

莎士比亚的作品,无为。剧中也有好人坏人,但他关心怎么个好法,怎么个坏法,所以他伟大。人性,近看是看不清的,远看才能看清。人间百态,莎士比亚退得很开。退得最远最开的,是上帝。莎士比亚,是仅次于上帝的人。

莎士比亚(1564-1616

莎士比亚为什么退得开,退得远?因为他有他的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

所有伟大人物,都有一个不为人道的哲理的底盘。艺术品是他公开的一部分,另有更大的部分,他不公开。不公开的部分与公开的部分,比例愈大,作品的深度愈大。

我爱艺术,爱艺术家,是因为艺术见一二,而艺术家是见七八。但艺术家这份七八,死后就消失了。你能和活着的大艺术家同代而交往,是大幸。

莎士比亚的宇宙观,横盘在他的作品中,如老子的宇宙观,渗透在他说的每一句话中。但不肯直说、说白。

中国中世纪剧作家,没有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只有伦理——艺术家的永久过程,是对人性深度呈现的过程。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好像在说:你们要知道啊,还有许多东西,作品里放不进去呀!

作品里放不下,但又让人看出还有许多东西,这就是艺术家的深度。

蒙田不事体系,深得我心。我激赏尼采的话:体系性是不诚恳的表现。但你们不能这么说。我这样说,我内里有体系,不必架构:这是第一层。如果你们来说,先已不诚恳,成体系,岂非更不诚实?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不说。

我是庖丁解牛,不是吹牛。

莎士比亚能退远是非善恶,故能恶中有善,善中有恶。他到晚年,靠《哈姆雷特》露了一点点自己。

其实,还有作者主观上的问题。中国吃了地利上的大亏——天时,全世界差不多。地利,中国吃亏太大。中国与西方完全隔离。苏俄国土有一端在欧洲。

人和,则儒家这一套弄得中国人面和人不和。

可是,中国又是全世界独一无二开口就叫“天下”的国家。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呀,常常是从海南岛到长白山,从台湾到西藏。

所以,中国人的视野的广度,很有限。

莎士比亚写遍欧洲各国,中国人写不到外国去。莎士比亚心中的人性,是世界性的,中国戏剧家就知道中国人?中国人地方性的局限,在古代是不幸,至今,中国人没有写透外国的。鲁迅几乎不写日本,巴金吃着法国面包来写中国。当代中国人是中国乡巴佬。中国人爱说“守身如玉”,其实是“守身如土”。

古代呢,就是三从四德。

莎士比亚,放之四海而皆准。中国元曲,放之四海而不准。

再其次,中国戏剧的唱词、念白,互不协调。唱有诗意,念则俗意。莎士比亚的唱词、念白,通体是诗。罗密欧、朱丽叶在阳台上的对话,是世界上最美的情诗,全世界听得懂。

《罗密欧与朱丽叶》剧照,导演: Redha / Gilles Amado2002[法国]

威廉,你是仅次于上帝的人

莎士比亚,值得讲四小时、八小时……但这是文学史通论,只能以后慢慢来,准备足够,下功夫,才能讲。

莎士比亚碰不得。研究莎士比亚的书早已成了图书馆,永远发掘不完。其实真正伟大的作品,没有什么好评论的,评论不过是喝彩。那年希腊雕刻来纽约展览,我看了,哑口无言。看不完的呀,我又不能躺下。躺下,尽看,也看不完。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二十二岁到伦敦(奇怪,天才都知道离开家乡,都知道要到哪儿去。

从这点看,在座都是天才)。最初在剧场打工(我看是打基础),后修改古代剧本——这都对的,天才是天才,基本功都有的,不必进学校,不必硕士学位——后来写了二十年,成三十七个剧本。一类喜剧,一类悲剧,一类历史剧。代表作:

《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喜剧;《哈姆雷特》(Hamlet),悲剧;《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历史剧。

剧中人物的身份和性格非常复杂,凡人、名人、仙人,一上台几句话,个性毕现,忘不了。这是极大特点。艺术家呈现这个世界,唯一的依本,就是他自己。

莎士比亚表现莎士比亚。

早期写喜剧,中期写历史剧,晚年写他深刻的悲剧。悲剧中又有喜剧的分子,他以为悲喜是一起的(中国的绍兴戏叫做苦剧,一苦到底,带好手帕去哭)。他最后的七年八年,安详而醇熟。他自己知道使命告终,地位永恒。可惜谁也没有对他说过:威廉,你是仅次于上帝的人。

正因为仅次于上帝,比上帝可爱。

伦敦,莎士比亚环形剧场

我排列莎剧,精品中的精品,共十本:《仲夏夜之梦》、《暴风雨》、《威尼斯商人》、《恺撒大帝》、《安东尼与克丽奥佩特拉》、《罗密欧与朱丽叶》、《奥赛罗》、《麦克白》、《哈姆雷特》、《李尔王》。

你们看书可惜太少。不但少,遍数也太少。莎剧,我看过五六十遍,为什么呢?年年中秋吃月饼,多少月饼?上礼拜堂,天天上。福音书,我读过百多遍。每次读都不一样,到老也懂不透的。

有人一看书就卖弄。多看几遍再卖弄吧——多看几遍就不卖弄了。

先看《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后人再写少男少女,写不过莎士比亚了!在伟大的作品前痛感绝望,真是快乐的绝望!阳台下罗密欧偷听朱丽叶的独白,之后的幽会,对白,黎明分别时的对话,是全剧的精华,凌绝千古。把朱丽叶定在十四岁,就定得好。两家世仇因是几代相传,忘记了,然而到少男少女殉情后,才见真情,两家明白不能再仇恨了。

《奥赛罗》(Othello),男主角代表爱,忠诚,嫉妒;黛丝德蒙娜代表纯真善良,另一家伙,伊阿古,代表恶。黛丝德蒙娜当众辩白爱英雄一段,非常精彩。伊阿古说坏话的技巧之高超啊,黛丝德蒙娜至死不明真相,死而无怨(瓦格纳少时写悲剧,发现全部杀光了,只好鬼魂上场)。爱与死是最接近的,最幸福与最不幸的爱,都与死接近。

不三不四的爱,倒是和死不相干。

《奥赛罗》剧照,导演: 尼古拉斯·希特纳,2013[英国]

《麦克白》(Macbeth),现在变成说是“心理剧”。非常阴惨恐怖,把女性恶表现得淋漓尽致。五十年代我在上海浦东高桥教书,寒暑假总有杭州来的学生住我家,伙食包在一家小饭馆。

饭馆老板娘阴一套阳一套,我们吃足了亏,我就说,这是饭馆里的麦克白夫人。大家哗然大笑——给恶人定性定名,给善人一种快感,看透一个恶人,就超越了这个恶人。莎士比亚写出这恶,写到剥皮抽筋的快感。

《李尔王》(King Lear)是个家庭伦理的悲剧——啊呀!莎士比亚总是把事情弄大——写嫉妒,弄到奥赛罗那么大,写恶,弄到麦克白那么大……天才两条规律:一是把事情弄大,一是把悲哀弄成永恒——但这仅仅是李尔王一家的伦理关系吗?不,是人性的基本模式。现代中国、现代美国,多的是这种模式的翻版,而且越翻越糟。现代李尔王只有大女儿二女儿,代表正气的小女儿死了,不再复活,绝版了。

人世真没意思,因为真没意思,艺术才有意思。

《哈姆雷特》(Hamlet)是莎翁所有名著中最大的一颗明珠,宝石。全世界文学名著少了《哈姆雷特》,不可想象。凡生于莎士比亚之后的文学家,都再三熟读《哈姆雷特》——中国例外。

 

到了老年,莎士比亚似乎把郁结心中的哲学观点都放到丹麦王子形象上,但仿佛都是哈姆雷特、而不是莎翁所言。你们看原作,哈姆雷特和人的对白,与他自己的独白,完全是两种辞令语调,这是剧作者莎士比亚在遥控。是莎士比亚与哈姆雷特血肉相连,但又离得很远,远远地“遥控”。

许多作家喜欢死乞白赖地赖在角色身上,喜欢靠角色来说自己的话——用这个准则对照大批著名文学家,也不例外。可是莎士比亚、普希金、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楼拜、司汤达、哈代、巴尔扎克,从不和剧中人发生暧昧关系——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精神上的儿子。可是这位父亲一点不通私情,冷静看他儿子表演。

哈姆雷特是个悲观主义者,但却是享乐主义者,是个思想者,不肯行动,觉得“我在思想里已做过一回了”。一个思想过度的人,行动非常软弱。

许多人不死,拖拖拉拉活下去,因为在思想上已经死过了。我要是续写《红楼梦》,会让贾宝玉拖拖拉拉活下去。

《哈姆雷特》其中有个最坏的叔叔,他却不多写。后来我懂了,有个象征即可,不必多写。整个古堡阴沉,唯奥菲莉娅(Ophelia)的死是明艳的一笔,白色和绿色。

思想多而行动少——悲观而享乐,最吸引女性。但爱上这种人,注定悲剧,不会有结果——林黛玉爱上一个贾宝玉。

而他写到霍拉旭(Horatio),真是伟大。哈姆雷特这个人,身边一定得有个霍拉旭这样的人。哈姆雷特对任何人说话都不正经,挑剔,疙瘩,唯对霍拉旭句句实话,心照不宣——不是霍拉旭伟大,不是哈姆雷特伟大,是莎士比亚伟大。

欧美人喜欢狗,我喜欢霍拉旭。

中译莎本,我以为最好的是朱生豪,译成全集。

 

来自木心的《文学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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