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实名: 雪漠 中国作家
首 页 大手印文化 雪漠视点 雪漠小说 雪漠档案 宗教文化 文学部落 雪漠博客 校园文学 公益读书 陈亦新博客
 

                         

                       雪漠小说《大漠祭》 连载

                     

                     第一章(上)

                                                    

                     

 

                                    (1)

 

    兔鹰来的时候,是白露前后。漠黄了,草长了,兔儿正肥。焦燥了一夏的兔鹰便飞下祁连山,飞向这个叫腾格里的大沙漠。

    老顺就在大沙河里支好了他的网。

    网用细绳绾成,三面,插成鼎立的三足,拴一个做诱饵的鸽子。因兔儿日渐狡猾而饥肠辘辘的兔鹰便一头扎进了,兔鹰长着千里眼,看不见眼前三尺网。

    早晨,照例挼鹰。

    老顺很早就醒了。他梦见千万只兔子张着血红的大口向他扑来,铺天盖地的,就醒了。他相信报应,认为那是死在他手里的兔子来索命。这种梦老作。第一次作这梦的时候,他就不想再放鹰了。孟八爷说:“屁胡子。不放,兔子糟害庄稼,不饿死人才怪呢。”老顺就想,放鹰也算是行善积德呢,就仍放。当然,主要还是舍不得兔肉味,白露一过,嘴里没几块兔肉拌哒,心里就干焦干焦的;但总抹不掉杀生害命的阴影,老作那梦。作一次,出一身冷汗。作归作,放归放。谁叫野兔糟害庄稼呢?

    灯一亮,那个叫“黄犟子”的黄鹰便不安分地扇翅膀。显然,它也在作梦,梦见自己在天上飞呢。一定是的。老顺想,人梦见自己吃肉时总要拌几下嘴。鹰梦见自己飞时,不扇翅膀才怪呢。老顺笑了。 他发现“黄犟子”已睁圆了眼。他很喜欢这圆溜转的霸气十足的眼睛。

   “黄犟子”是个“鸟牙”的鹰,性子暴,难务息。但也正说明它是个好鹰。就象千里马多是烈马、忠臣大多刚直一样,越“鸟牙”的鹰越可能是好鹰。一旦驯服,抓兔子是一把好手,还不反。不象“青寡妇”这种次货,一落网,就乖,就吃食,就叫人摸。面里驯服得很,可一丢手,它就逃之杳杳了。抓兔子?哼,闻兔屁去吧。

   老顺喜欢刚烈的鹰。

   地上横躺着一个拇指粗的羊毛轴。那是昨夜老顺硬塞进“黄犟子”嗉里的。早晨,鹰脖子一抡,毛轴就出来了。老顺拣起,就灯下看,轴儿上已干净了。这就是说“黄犟子”的“痰”拉清了,能往兔子上“放”了。这是第七个毛轴。前六个,夜里喂,早晨吐。羊毛上尽是粘乎乎的黄油。这黄油祖先叫它“痰”,老顺也叫“痰”,灵官却叫“脂肪”。叫啥也罢,一样。反正那黄油是叫鹰性子野的东西。不扯清,手一松,鹰就飞了。“嗖--”,直上天空。等俯冲下来,就不知溜到啥地方了。扯清“痰”,它一飞高,头就晕,就饿得慌。见了兔子,不扑,才怪呢。

    老顺决定今天把“黄犟子”往兔子上“放”。这是个火候。放早了,鹰还野,有去无回;放迟了,鹰就“背”了,忘了自己会抓兔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挼鹰至此,只剩一“放”。老顺有种临战前的兴奋。

    推开门,一股清新扑面而来。老顺心里一爽。他最喜欢这味儿。乡下的清晨,空气凉水似的,吸几口,便把脏腑洗透亮了。天还有些黑。几颗星象毛旦的贼眼,一眨一眨地捉弄人。

    一声牛吼传来,曳长,沉闷,雄浑。一听,就能听出是魏没手子的“西门达”在叫。那真是头好牛,长,大,一身犍子肉。一跑,肉轱辘辘抖。跳起来,压上去,个头小些的乳牛都支不住。老顺笑了,为自己这时却想到了这个场面。

    他很响地清清嗓门,敲敲儿子的门,说:“起呀,爷爷们,沟蛋子把太阳都烤红了。白头子养活黑头子几十年了,该自觉些了。”他听到灵官嘟囔道:“行了,行了。少说两句又胀不死你。”老顺笑了。对付儿子,他知道说话的分寸:轻了,冷水上敲了一棒,你说你的,他睡他的;重了,他们又恼了,免不了顶撞你几句。大清早的,红个脖子黑个脸,一天都不利顺。--“白头子养活黑头子”,不轻不重,正合适。再说,这也是事实呀。这几个爹爹,哪个不是他老俩口起早摸黑抓养大又供了书的?猛子念到初三,兰兰初一,灵官高中。就亏了憨头,只念个小学。可这能怪他吗?一大家子六张嘴,只靠老俩口四股子筋动弹。眼下,憨头到井上值夜,还没回来呢。

    老顺背了草筐,进了牲口圈。一股熟悉的混和着牲口汗味和粪便的气息使他心里的温水荡了。这是他清晨必做的功课,也是他最愿意做的功课。这黑骡是魏没手子的那头青叫驴下的种,长起个头快,一岁,就俨然是个大牲口了。瘸五爷最眼热他的,就是这黑骡,老缠,要让给他。不成哟,别的,都能商量,唯有这牲口,最是老顺贴心贴肉的东西。舍不得哟!……瞧,这坯子,多好。腿长长的,灵丝丝的,象电视上的长腿模特儿,高贵着呢。这小东西恋人,一见老顺,总要用它那柔柔的白唇吻他的手。那滋味,嘿,啥都比不上哟。这不,它又来了。老顺拍拍黑骡的脖子,嗔道:“你个饿死鬼。”黑骡低唤声声,向他撒娇。老顺笑了。热水一样的东西又荡了。

    添了草,出门。棚下的骆驼又叫了,满嗓门噎个声音,直梗梗的,远没有骡的低唤温柔。但老顺更喜欢的还是它。这是村里最大最壮的骆驼。那毛片齐刷,澄黄,油晃晃的。峰子高高耸立,象两个山峰。不象白狗家的那个乏骆驼,峰子早成老女人的奶头,软沓沓吊着。毛片更糟,新毛不长,旧毛不褪,丝丝络络,粘满柴草,跟邋遢女人没啥两样。寒碜。哪象这公驼“经”人,能吃,能干,能长膘。套个铧犁,象带个柴皮一样,轰轰隆隆,一忽儿就把一亩地翻个精光。那犁沟,尺子一样直。——当然,老顺喜欢它,还因为它每年剪几十斤驼毛,总能卖个千儿八百。这是家里的一项固定收入呢。

                    

      (2)

 

    老顺带了皮手套,托了“青寡妇”,出门。天空不很亮,飘一层似云似烟的东西。远的树和近的房屋因之虚了,朦胧得象洇了水的水墨画。

    风,清冷。与其说是风,不如说是气。那是从大漠深处鼓荡而来的独有的气。“早穿皮袄午穿纱”的原因就是因了这液体似清冷也液体似鼓荡的气。这气带了清晨特有的湿漉和大漠独有的严厉,刺透衣衫,刺透肌肤,一直凉到心里了。

    村子醒了。牛的哞声悠长深沉,驴的嘶鸣激情澎湃。那羊叫,则绵绵的,柔柔的,象清风里游曳的蚕丝。

   人们出门了,三三两两的,或拉牲口,或挑水桶,或干别的。一切都透着活力。昨日的疲惫和劳累已被睡眠洗尽。今天的一切正在开始。沙湾人不恋过去,不管将来,只重现在。每个早晨都是个美好的开端。

   老顺最爱早晨。早晨的老顺最快乐。一切烦人的东西还没来得及钻进心里呢。

   老顺把“青寡妇”放到门前的空地上,解了绳子,从塑料袋中取出泡尽了血水的牛肉。走开几步,嘿一声。“青寡妇”箭一样飞来,立在老顺拳上,脖子一伸,肉条便消失了。

    “青寡妇”是挼好的鹰。

    精通“挼”鹰全过程的老顺自然明白先人们为啥叫“挼”鹰而不叫“驯”鹰。真是“挼”。就象把一张光亮挺括的纸“挼”得皱皱巴巴一样,猎人们把一个有血气有个性英雄气十足的鹰“挼”成了一个驯服的毛虫。

    这是个惨烈的过程。

    其程序是,先强行往鹰嗉里塞一个羊毛“轴”。吐出时,轴上已粘满了能维持它“鹰”性的叫“痰”的脂肪。一次次喂“轴”,一次次扯“痰”,直到鹰再也没有强悍的物质基础。同时,专人“熬”鹰,嘿声不断,没日没夜,连续惊吓,使它无片刻安宁,直到饥饿疲惫之极的鹰不得不啄食泡尽了血水激不起野性的肉,不得不在早晚半醒半睡时受人的戏弄抚摸,终而乖乖蹲在那只戴了皮手套的拳上,成为一种工具。

老顺手上的“青寡妇”很乖,它少了野性,多了萎靡。无论咋抚摸,它都不会振翅,不会尖叫,不会象真正的鹰那样反抗。人说“好飞禽不叫人“翎毛”。那么,这驯服的不搏击长空而只是蹲在拳上乞食的毛虫还能叫“鹰”吗?老顺笑了。

    老顺捉过两个刚烈的鹰。一个刚入网,他还没来得及把竹筒套到利爪上,它就气绝而死。老顺忘不了它死前的那阵激烈挣扎。直插在大沙河里的网轰然倒地。鹰的眼睛血红血红,放出可怕的光。那是真正的鹰眼。

    另一只是被捉的第十天死的。可以说它已进入了程序。爪上套了竹筒,腿上缚了绳子。但它不让人“挼”它。老顺的每一次抚摸,都引来它暴风骤雨般的反抗。它拍打着翅膀,凄厉地尖叫。其叫声明显异于别的同类。那是愤怒之极的拚命撕打。每次,都撕打得精疲力尽,在鹰架上荡来荡去,象遭下作之徒欺辱后上吊自杀的烈女。

    这只鹰是绝食而死的。在它饿成一把干毛,仿佛能被风卷飞时,它依然不望眼前的肉。它那样高贵,衬得老顺倒成了萎缩的小人。一天早晨,它死在架上,假寐一样,没倒下。老顺掰折爪子,才取下了它。“它是真正的鹰。”他说。

    老顺懒得去做二儿子猛子常做的“背锤”把戏:把鹰放了,自己躲在鹰视线难及的地方,“嘿”一声,鹰会遁声而来,落在拳上。这好的鹰令他索然无他宁愿欣赏“黄犟子”桀骜不驯雄视万物的那双真正的鹰眼。但对方的尖喙也每每令他不寒而栗。

    他草草喂几条牛肉,绾了皮绳,托了鹰,沿村里那条布满坦土的小道走去。

    天已大亮。太阳滚到了东方沙丘上,不亮,黄橙橙抹几缕血丝,如小母鸡下的处女蛋。这蛋疯魔似滚,滚去了黄,滚去了红,滚成一个小而亮的乒乓球,浮在了沙海浪尖上空。

                

     (3

 

    不觉间,到了大沙河。空中那层乌橙橙的东西也散了。草滩上有几匹牲口。一群人围在一堆叽喳。见老顺过来,白狗喊:“快来,网住个鹰。”老顺问:“谁的网?”孟八爷说:“你的。”

    北柱捂着手龇牙咧嘴叫:“老子可不管谁的网,非弄死这毛虫不可。筋都快抓断了。”说着,从白狗手里夺过鞭子,抡过去。鹰尖叫起来。老顺喝道:“北柱,你个驴撵的。鹰是你胡摸的吗?你以为那是你嫂子的奶头呀?想咋摸,就咋摸。那是鹰。好飞禽不叫挼翎毛。乱摸人家,不抓你才怪呢。”白狗说:“谁乱摸?是看吊得可怜,想取下来。”老顺笑了:“卖啥嘴?你们是一路鬼,狗肚子里的酥油谁不知道。是看老子务息的鹰能抓来兔子。眼红了,想偷个自己,对不对……羞你的先人去吧。鹰是胡的吗?”

    孟八爷说:“就是。老汉我一辈子打猎,都没好个鹰。我天生是玩枪的,挼鹰不成。不是挼死,就是放飞,再就是不往兔子上落。你们舔过几天干屎渣子,就是.嘿嘿,抓一下,活该。我看还轻了,应当把你那两个驴卵泡子抠下来,才知道鹰的厉害。”北柱哭丧着脸说:“别望笑声了好不好?见死不救,死了没肉。顺爷,你说鹰抓了不要紧吧,会不会感染?”老顺说:“这倒不会,三四天就好了。”又回头对花球说:“去。叫灵官把竹筒和膏药拿来。”花球应声而去。白狗取笑孟八爷:“你不是能行得很吗?你取就是了。鹰见了你,不变成个雀娃儿才怪呢。”孟八爷笑道:“想叫我也挨一下?嘿,玩枪,当然没说的。飞禽走兽,一枪一个。可这取鹰,是个技术活。不会取的,挨疼不说,最后干脆乱麻缠了鸡脖子,越取越乱了。”白狗说:“噢哟,你也有干不来的事吗?我还以为你有日天的本事,啥都会呢?”孟八爷捋着胡须,笑道:“不成了,老了。人老三不才,放屁屎就来,话碎赛虮虱,撒尿淋湿鞋。不成了。若年轻几岁,或许还能学个赵子龙大战长坂坡,杀他个七出六进的。现在,老了。”

    正谈笑间,花球喊来了灵官。猛子也跟在后面。兄弟俩边走边斗嘴。猛子说:“你看咋的?我说今天肯定能捉一个,你还不信。”灵官说:“你前天昨天都说肯定能捉一个,又不单单是今天。”猛子急了:“可我昨晚上重复了三遍。”“前天你重复了七遍呢。”“可我说今天捉不住,就输你一个猪蹄子。”“昨天你也输了一个。可谁又见了你一根猪毛?”

    老顺回过头去,对灵官说:“你跟他磨牙干啥?他除了说白话放白屁,还能吐出个啥象牙?”

    孟八爷哈哈大笑,山羊胡须一翘一翘:“哎呀,你们爷父们,也真是。清早起来就踢仗。一个槽上拴不住三个叫驴啊……我说,顺,给我务息个鹰,成不?”老顺说:“劁猫儿的不挼猪。玩你的枪就行了,玩啥鹰呢?”孟八爷说:“枪也玩,鹰也玩。枪打狐子,鹰抓兔子。碰上啥,就收拾啥。嘿,撵狐子时,一见一个兔子,一见一个兔子,干望没个鹰。嘿。”老顺边从口袋里掏竹筒,边说“你的枪打不下兔子?”“嘿。打是能打。可哪有玩鹰那么过瘾,嗖--飞上去,你来我往,斗个不亦乐乎。电视上打的,哪有鹰好看……老了,说不上啥时候,一口气接不上,腿一伸,手一攥,就到阴司里去了嘿,到那时……想玩个鹰?玩屁去。”

   “成啊。”老顺上前,仔细观察网住的鹰:“这是个红鹰,性子烈,不好务息呀……成啊,我给你务息个鹰,你教灵官们打枪。成不?”

   “哎哟,好个老贼。……我说抱住沟子亲嘴能吸(细)出屁来的小气鬼啬皮今日个咋大方了……原来打这个鬼主意。我说老顺,你总叫娃儿们扒个好前程,玩啥枪?枪是那么好玩的?有时,在沙窝里撵一天,连口热饭也吃不上……再说,玩枪也不是个好事,杀生害命的……灵官,明年补习不?”

    灵官说:“算了。天生是个刨土吃的命,就刨土算了。”孟八爷说:“就是。浑身的武艺遮不了寒,满腹的文章充不了饥。考上考不上,都得活。等娶了媳妇,养个儿,引个孙,一辈子也就了活了。”花球说:“还是再补习一年吧。念到这个份儿上,扔了,可惜呢。”孟八爷说:“可惜啥哩?我一辈子没进过学门,不也逍逍遥遥活了一辈子。我不信当官的有钱的比我自在,比我舒坦。不说自在,光说舒坦吧——我说的是心里,也就是你们说的幸福吧……他们能比上我?我打个狐子,吃个兔子,就感到幸那……个……福。他们……嘿!吃上山珍海味,还愁眉苦脸呢。”

    花球皱眉道:“你尽说这些,把人的信心都说没了。”孟八爷说:“这可是好话呀。啥有个够的?有了吃,想穿;有了穿,想富;有了钱,想嫖……哪有个尽头?‘霸争”了天‘霸争’地。临完了,谁都‘霸争’个四块棺板。”白狗说:“你不‘霸争’,打狐子干啥?”孟八爷说:“打狐子?用呀。需要钱了,打几个。要是打一个,想两个。卖了钱,都往银行里存。屁胡子。这才不对。沙窝里生狐子,就是叫我们活不下去的时候贴补一下,可贪就不对了。啥东西,一贪,心就乱了,就烦了,就活得不自在,不舒坦了。……要说,老顺也是个正主意,叫娃子学个打枪。饥荒年饿不死手艺人。”

   “就是。”老顺走到网前,轻轻抖抖网。红鹰愤怒地尖叫挣扎。“总得生活呀。前程是啥?就是养儿引孙。你不看两个爹爹又大了。总不能叫他们打光棍吧?天老爷,娶个媳妇,身子不脱几层皮咋成?单靠那把地,驴牛马月,才能存几个眼睛珠子……八爷叹一声。“那狐子,你以为那么好撵?掉不上十几斤肉,见不上根狐子毛。再说,也没见哪个靠打狐子发了的。命里没三两洪福,咋挣也白搭。江上来的水上去。”

   “说是那么说,总能松一下腰。”老顺小心地取缠住鹰腿的线。鹰叫声越加尖锐。那双鹰眼充血外突,象要爆出眼眶。眼里有愤怒,有惊恐,但更多的是受辱后的气急败坏,仿佛在说:“你是什么东西,敢摸老子。”

    在鹰的尖叫声中,老顺取出了它的双爪,找个细线扎了鹰腿。灵官已用打火机烤化了小竹筒里的膏药,帮父亲套在鹰爪上。“你厉害,我比你更厉害。”老顺笑道。

    北柱上前,把那只伤手伸给鹰:“嘿,你抓呀,再抓呀。”鹰不理北柱,发出骤雨般的尖叫和拍打,表达着一个搏击天空的猛禽在落网后又被人收缴了武器后的所有愤怒。

    老顺的手法细腻利落。缠在鹰翅上乱麻似的绳子在他眼里程序化了。手指一到,那纠结成团的绵线就自愿让了道。这是他多年练就的功夫。一个新手,可以按程序挼鹰,但他很难迅速解开网上百线纠缠的鹰翅。在鹰的剧烈挣扎之中,每一缕线都成了牵制鹰的绳索。经纬交织,极似乱麻。要求是,既要迅速理出头绪取鹰出网,但又不能弄坏鹰的羽毛。鹰的威风全凭羽毛,损一根,就损一份威风。

   “瞧见没?”孟八爷对看得目瞪口呆的北柱们说:“人家是咋取的?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你以为鹰那么好?”

    老顺取鹰出网,洋洋得意。冷不防,鹰在他手背上狠狠啄了几下。老顺疼得大叫:“憨头,带上手套,快来。”

    孟八爷呵呵大笑:“啊,我以为打枪不是好活。玩鹰也好不到哪里啊。”

    老顺把鹰递给憨头,口里唏唏哩哩抽着气,说:“那当然,你想吃兔子,不挨些疼,能成?”                           

 

            (4)

 

 

    早饭照例是山药米拌面。这是凉州人吃了千百年却一直没有吃腻的最寻常的饭食。做起来很简单,白水里下把米,切几个山药,滚一阵,拌点面水,就成。这显然谈不上多少营养。但就是这简单的没多少营养的食物,养活了世世代代的凉州百姓。在过去许多年里,山药米拌面是主食。这是令一些营养学家难以置信的事。山药米拌面养育了凉州。

    现在,山药米拌面从主食的位置上降了下来,陪馒头充当早餐。但那种独特的口感和渗在凉州人血液里的那份亲切,却是任何食物取代不了的。

    正吃着,孟八爷又进了庄门。老顺吩咐莹儿端饭。孟八爷说:“也好,端来呼噜一碗。真是穷命,三天不吃山药米拌面,心里就干焦干焦烧唤得狠。”莹儿端来一碗,孟八爷接了,象鹰吞肉条一样,三口两口就呼噜个精光。

    孟八爷朝又要舀饭的莹儿摆摆手,把碗在墙上一刮,几星墙土落到碗底,表示自己真不吃了。他抹抹嘴,说:“你真想叫儿子跟我打枪?若真想,就叫拾掇拾掇。霜一掠,狐子的毛片也可以了。虽不如三九天的,可也能卖个价。我准备早些进沙窝。馍馍便当的话,今明个也成。”

   “当然是真的。”老顺笑道:“可你叫我挼个鹰抵当啊?还没顾呢。黄犟子的痰倒扯清了,今日个上兔子。”

    孟八爷哈哈笑了:“你以为我真要呀?明知道你是个放屁也怕带出米颗的货色,谁还挖你的糊心油呢?再说,务息那毛虫也破烦得很。”“也成。”老顺笑道:“隔三间五,提个兔子去。挼鹰这活,真不是人干的……你想叫谁去呢?”

    “谁也成。一个也成,三个也成。反正沙窝里不掏店钱。要说,现在也是个节儿。秋禾差不多收了。挖个山药啥的,一两个人就成……瞎仙那杆枪要卖了。这孙蛋,崩瞎了眼珠子,还不死心,一天摸好几遍,谁买也不给。听说爱上了一个大鼓弦子,没钱,只能舍枪了枪……倒是杆好枪,一百二,不贵,一张皮子钱……要取就夜里去,别叫人接了下家。”

  老顺哼一声。

    吃过早饭,老顺取过“青寡妇”,叫灵官砸个兔子头来,嘿一声。那毛虫喝米汤似地吞了铁盒中的骨肉。

    按老顺的说法,他天生是个鹰的命。一见鹰顾盼雄视的神姿, 便觉得有种新的东西注入身心。心中的阴影便渐渐消失了。许多人用酒浇愁,而老顺则是用鹰将愁挤出心去。鹰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是真正的朋友。他们会用心灵交谈。有时,老顺在生活的重压下濒临绝望的时候,鹰就会用它独有的语言劝他:怕啥?头掉不过碗大个疤。

    喂了鹰,老顺带上“黄犟子”、水壶馒头和一个兔子头,和灵官一起进了沙窝。

    大漠和村子相接处是个窄长的戈壁,上面长着梭梭、臭蓬、骆驼刺和一些别的植物。这些植物的特点是叶小,上面布满沙状的颗粒。植物能在这常年干旱的戈壁上生存,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老顺父子走过这片戈壁时,太阳已到半空。距中午还有一段距离,白太阳就把暴虐施了出来。没有了风,没有了从沙漠腹地荡来的那股清凉如水的气。环戈壁而旋的沙岭挡住了流动的气流。万物开始进入了蒸笼。

    沙娃娃出现了。

    沙娃娃形似壁虎,但不是壁虎。沙湾人把壁虎叫蛇鼠子。沙娃娃不是蛇鼠子。这是地道的沙的孩子--沙里生,沙里长,且在沙里游泳的生物。头象蟾蜍,身似鳄鱼,只是小,皮灰而花,与沙一色。不留神的话,看不出这块戈壁上会有那么多的沙娃娃。

    沙娃娃喜欢暴烈的太阳。天爷越热,越闷,沙娃娃越多,越欢势。盛夏的正午,天空没有一丝云,但你会看到沙滩上有游动的云。那便是一群游曳嘻戏的沙娃娃。

    沙娃娃腿软,撑不起身子,可溜得快。村里娃常到滩上捉来沙娃娃夹在草里骗牲口吃。孟八爷说牲口吃了会长膘,可也没见几匹能油光水亮。沙娃娃只会溜,只会钻,给人抓住只会自残躯体摆断尾巴也不敢咬人一口。好在过不了多久,伤口便可自愈,断尾还能重生,倒也活得逍逍遥遥的。

    在沙地上行走了大半辈子的老顺很象沙娃娃。他两条干瘦的双腿挪动得极快,步子碎而小。这是沙漠里的最佳“走手”。碎小的步子能减小后陷幅度。同时,他尽量避免在沙丘和坑凹处直上直下。他总是沿着地势,均匀而行,面不改色,气不粗喘。而昂首阔步的灵官,行走半米,后陷一尺,很快便牛喘吁吁了。

    老顺在一个兔子常出没的所在停下脚步。这种地形有如下特点:一是地形复杂,多坑凹,多洞穴;二是柴棵多;三是天空有盘旋的野鹰。

    老顺叫灵官跟在后面,由他一个人去惊兔子。他知道兔子可能在哪类柴棵下栖身。他需要贴得很近。因为黄犟子今日一击至关重要,一击不成,信心大减,会因之损了五成威风。老顺取过灵官肩上的布包,吩咐道:“你腿快,一见鹰逮住兔子,就使劲撵,连撵带喊,叫兔子顾不上蹬鹰。一只不容易,叫兔子蹬一下就糟蹋了。撵上,先踏折兔子的腰,再叫鹰慢慢收拾去”。灵官蹲下身,紧紧鞋带,却想:这是多么不公平的较量啊!用尖喙利爪的空中霸王对付弱小的兔子,还要加上人。他有些同情兔子。帮助强大的鹰踏折弱小兔子的腰,他担心自己做不出来。

    老顺小心地接近一个个柴棵。黄犟子蹲在拳上,如临大敌。显然,熟悉的环境唤醒了它久远的记忆。它已知道此刻的使命。久违了,搏击天空的机会和攫击天敌的刺激。它羽毛收束,蓄势待发,眼里发出可怕的光。

    老顺也很紧张。无论多么有信心的放鹰者都会这样。不往兔子上“放”,谁也不知鹰的优劣。有时,看起来很乖的鹰,撒手之后,却野性突发,逃之杳杳;或看起来很凶猛的鹰,见了兔子,却魂飞魄丧,缩成一团。那一个个毛轴扯出的,不仅是“痰”,还有鹰的“英雄气”。好的鹰的第一搏,无异于被人“挼”尽的英雄气的再生。

    为了这关键一击,有人甚至用家兔做第一个猎物。这自然更不公平。野兔虽弱,尚有强劲的腿和搏击的心,更有祖上遗传的对付天敌的本能。而家兔几乎等于死兔,从包中抖出,它还想不起逃,就已毙命于鹰的爪下。

    老顺自然不屑使用家兔。这是他自认比别人优秀的重要依据。但他不能省略使兔鹰的英雄气再生的这一关。他能所做的,就是尽量接近野兔。野兔受惊,刚一逃出,他已将手中的鹰送到兔子身上。

    这一“送”是老顺引以自豪的功夫。它需要一个猎手的综合素质:眼力,敏捷,力度,判断力--即使兔鹰是个懦种,在那一送之下,也是身不由己。

    老顺站住了,向后绕绕手。灵官知道父亲已发现猎物。他脚尖着地,跑了过去。老顺说:“注意,我一放鹰,你就撵。”灵官顺父亲指尖望去,见一只兔子蹲在黄毛柴下。那是一只硕大的野兔,土黄色,凝固似的。两只长耳朵象雷达天线,搜寻着来自身外的每一个声息。那轱辘转动的眼珠表明,它已经发现了他们。

    兔子是沙漠里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它有许多叫人惊讶的习性:比如,它极少涉足陌生的地方。平时走的,一定是它前次去过已被证明了无危险的路线;兔 子最冷静,人快要踩到它身上时,它才逃跑。决不是一见人影,就逃之杳杳;兔子最善于利用地形。沙米棵和黄毛柴是它天然的保护林。最凶猛的鹰也不敢钻进柴棵去抓猎物。相反,有经验的野兔反倒诱敌深入,常常利用柴棵去惩罚收身不住的鹰。若没有人的帮助,再能干的鹰也逮不住狡猾的野兔。

    野兔显然发现了他们。而且,它知道对方也发现了自己。它凝着的脑袋开始东张西望。随着老顺步步逼近,野兔似乎在权衡利弊:逃出,尖利的鹰爪在等它;不逃,猎人已逼来。但它只犹豫片刻,便逃出柴棵。

    灵官这时才明白什么是“动若脱兔”:仿佛闪电划了一下,野兔已在柴棵下消失了。他丝毫没看出野兔的清晰踪迹,只有一句老掉牙的套话也许能形容:“说时迟,那时快”。

    老顺已送出了鹰。

 顺着离弦的箭似的鹰的走向,灵官才发现了沙丘上跳跃的黄丸。那黄丸此隐彼现,快逾流星。“黄犟子”更快,翅膀猛扇几下,已近野兔,把利爪插进野兔尾部。

   “撵呀。”老顺吼道。灵官便甩开双腿,但他没用全力。这一追,全然不似在追兔,倒象在欣赏鹰兔相搏的场面。“撵呀!”老顺气急败坏地吼。“嘿--呔!嘿--呔!”他的叫声满沙洼荡。

    野兔因臀部被鹰爪攫住,逃速慢多了,但它的后腿依然迅捷有力,蹬起一股股黄沙。在它的拖带下,“黄犟子”反倒很狼狈,鹰翅落地。沙滩上响起唰唰的羽毛划沙声。

捣把呀,这个蠢货”,老顺吼叫。他这是在骂鹰。

    “黄犟子”显然属于鹰中“拳势”较好的一种。虽说它被狂奔的野兔拖得狼狈不堪,但它绝不松爪。血从兔臀上流下,印入沙滩。

    野兔上坡下洼,但摆脱不了天敌,也摆脱不了身后一串紧似一串的人的吼声。尤其是后者,使它无暇用强劲的后腿,给这讨厌的天敌以致命一击。

    “黄犟子”扑扇着翅膀,努力使自己离开沙地。一次次腾起,一次次被拖落……终于,它借野兔跃下的沟坎之机,翅膀猛扇,跃上兔背。

    “好了。”老顺喘吁吁道:“能捣上把了。”

    “黄犟子”在兔子背上稍事调息,开始捣把:左爪前挪,插进兔腰。兔子惨叫一声,后腿无力地捞在地上,但前腿仍在飞快地挪动。沙地上多了两道浅浅的沟。

    “黄犟子”又开始“捣把”的第二步:身体前移,腾出右爪,自野兔面门,插进脑袋。

    野兔迸然倒地。那原本迅捷有力的后腿无力地抽动,抽出一声声惨叫。叫声很大,“咯哇咯哇”,满沙洼响,极象遭烫的婴儿在厉叫。

灵官的心一阵发抖,周身的毛孔都收缩了。这是个多么残酷的场面。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仅仅是因为人想吃肉。

    太阳搅天叫着,发出闷热天里知了的那种噪鸣。这声音伙同兔子垂死前无力的呻吟汇聚成一股旋卷的波,在灵官头里荡。他有种小便要失禁的感觉。

    野兔死了。鹰爪刺入它的大脑,攫去了生命。它大瞪着眼,显然不甘心。“黄犟子”一下下啄兔尸,啄一下,左顾右盼望一阵,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老顺喘吁吁赶来,边擦汗边说:“好险,好险。”他瞪了灵官一眼,显然在埋怨他方才的追赶不力。“知道不?捣不上把,捞在地上。只要兔子蹬一脚, 鹰就完了。有蹬疯的,有蹬死的,最轻的也给蹬了胆,从此不敢往兔子上落。幸好它顾不上。嘿。”

灵官怔怔站着。他望着父亲注视野兔的那种专注和投入,觉得自己离他很远。“仅仅为了喝肉……”他想。

“这是只老兔子。”老顺话音里有掩饰不住的得意。“很狡猾。你看,它蹿出时毫不犹豫,很干脆,没左顾右盼。被抓住后也不慌张,把黄犟子弄了个二眼麻达。要不是人撵,鹰非吃亏不可……不过,黄犟子是个好鹰,要是……那些贼们的,抓兔子?哼,吃兔子屁去吧。”

    “黄犟子”也很得意,东张西望一阵,狠狠啄击几下。一撮撮兔毛随风飘去。但很快,饿了一夜又半天的“黄犟子”不再向主人表功了,也许它发现主人已不再惊奇它的成绩,便索然无味地甩甩脑袋,真正对爪下的猎物感兴趣了。它一下下撕扯,撕下一团团带毛带血的肉。“快取开,不要叫它吃。鹰饱了不捉兔。”老顺说。

    灵官从塑料袋里取出血糊糊的兔子头。鹰的注意力被它面前的兔头吸引过去。它的眼里泛着血红的光,架势极凶,抡头甩耳。一团团肉被它喝米汤似地吞了进去。渐渐,它松了爪下的兔子。

   “行了。叫少吃几嘴。”老顺说。

         

        (5)

 

     喝点水,嚼点馍,已近正午。沙窝里的风早被下泄的日光挤跑了,闷热。那日头,仿佛在向地面喷火。天空很蓝,没有一丝儿云,显得高高的空。但那蓝并不给人些许清凉,倒象喷着蓝色火焰的魔绸。沙海在日光下越加象海。怒涛般卷向天边的沙浪泛着水气似的亮光,哗哗哗闪。

    “黄犟子”又抓了几只兔子。前三只抓得很顺,不等老顺帮忙,鹰已把利爪插进兔头,插出了满沙洼的惨叫。只有抓第四只时费了点事。野兔正和鹰摔绞,老顺赶上,用手折断了野兔的脊梁。

     灵官已经习惯了这残忍。人类承受残忍同承受药物一样,经的多了,神经就迟钝了。但灵官还是接受不了老顺的做法。“不公平。”他嘀咕道。

     “屁。”老顺骂道:“啥叫公平?一个鹰捉许多兔子,人不帮,能成?你念书念愚了。你知道啥是公平?啊?人种麦子,容易不?兔子糟害庄稼,公平不?啊?这世上啥公平?有人坐小车,有人甩条腿。公平不?有人山珍海味,你山药米拌面。公平不?”

     既然兔子糟害庄稼,灵官心中的歉疚便淡了。

     捣捣坑洼,将隐匿的野兔惊出而已。“黄犟子”的技艺渐渐纯熟,没再出现被野兔拽落在地的尴尬局面。在空中,它就选好了落爪部位。它不再抓屁股大腿,而用左爪直插脊梁,捣把--右爪前移,直刺面门,干脆利落,不给野兔丝毫的反击机会。

     乐得老顺合不拢嘴。

    “哈哈,狗宝那孙蛋。听个风风儿,录个音音儿。弄了个鹰,都不来,还介绍经验,说四五十天如何如何。我说你个愣头,你连个兔屁也闻不上,还介绍啥?他还哼哼咛咛不高兴。我说你,要是逮住兔子,老子揪下脑袋给你当尿泡。结果咋样?一个,不捉兔子;一个,不捉兔子。肉喂个贼死,连个兔毛也没见。”

    “啥原因呢?”灵官问。

    “啥原因?没啥原因。问人,谁都说四五十天。其实,四五十天,嘿嘿,鹰都‘背’了,能捉个。狗宝那孙蛋,一-四五十天,苦死个贼,鹰早‘背’了,吃惯了你的食,忘了它会抓兔。这孙蛋,还介绍经验呢。嘿。”

    “早些放不就成了?”

    “太早也不成。性子还野,一放就飞,肉包子打狗了。”

    “多长时间合适呢?”

    “不一定,看情况。一般二十来天。鹰的野性没了,还知道捉兔的时……候灵官,可不许说给狗宝。那家伙倒会挼,就是不会放。一说,就会了。”

    “你不是说野兔糟害庄稼吗?多几只鹰,不更好?”

    老顺耸耸鼻头:“就因为会的少,这行当才金贵。谁都会,哪有那么多兔子叫你抓……瞧,野鹰。”

    一个巨大的柴棵旁,有一只青鹰,猴酥酥蹲在沙丘上。听到人声,朝这边望望,又扭过头去,不理不睬。空中还有几只,展着翅,挪来挪去。柴棵旁,是一大滩白色的东西。老顺说,那是野鹰的粪。

    老顺说:“别看野鹰凶,可轻易捉不住兔子。兔子待在柴棵下,鹰就没治。三天两天的挨饿是常事。偶尔捉一个,一次吃不了,咋办?就守着吃。吃饱,消化,拉粪;再吃,再消化,再拉;就一大滩了……嘿,野鹰看下两只兔子”。

    果然,那棵大黄毛柴下有两只野兔,一只土黄色,很大,显然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知道野鹰的无奈,便索性卧在那里,闭了眼,睡着似的。忽尔,动动耳朵。另一只灰兔却圆睁了眼,不安地转动脑袋,望望身边,望望天空,如临大敌。

    老顺笑了:“瞧,这不。兔儿不跑,鹰没治。看也白看,到晚上,鹰的眼不顶事,兔儿就跑了。”

    那只土黄色大兔忽然站起,焦灼地叫几声。它显然明白渐渐走近的人意味着什么。

    灰兔后缩着,一直缩到柴棵根部的小洼里。也许,对它来说,渐渐逼近的威胁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只是瞬间的痛苦。进逼的威胁却钝锯条一样锯着它脆弱的神经。它的眼里充满恐怖,极象被歹徒围困的弱小女子。

    野鹰低低盘旋,开始了进攻前的热身。

    土黄色大兔却渐渐安详了。它甚至不望逼近的人。除了耳朵忽前忽后的探视外,它成了一尊泥雕。

    “嘿!”老顺叫一声。

     灰兔惊恐地腾起身子,望望渐近的人,又望望伙伴。伙伴却是一副听天由命半死不活的模样。灰兔叫了几声,声音短而厉。它的精神似乎到了崩溃边缘。

    “嘿!”老顺又吼一声。

    灰兔蹿出柴棵,蹿下沙洼。野鹰箭一样射下。“黄犟子”也扇着翅膀飞出,老顺一抖绳子,“黄犟子”便又上了拳头。它盯着那只大兔。

    黄光一闪,大兔飞出柴棵。灵官听到耳旁唰唰的鹰翅掠空声。“黄犟子”已射出。

    “嘿--”父子二人边追边吼。

    仅仅一眨眼,黄兔已到几十米外的沙丘上。“黄犟子”不愧是只好鹰,翅膀扇得满沙洼风声。灵官跑得飞快,象在空气中游泳一样划动着手臂。“嘿--快点。”老顺还嫌慢,气急败坏地吼。因为他发现,那黄兔不好对付,弄不好鹰要吃亏。

    “黄犟子”接近黄兔了。速度之快,只能用光来形容,这时的“黄犟子”确实成了射向猎物的光。近了,近了,它的双爪已近黄兔屁股。

    黄兔忽地收足。“黄犟子”一下射出老远,等它回转过来,黄兔已拐进一条沙沟,消失到茅草之中了。

    “抓住没?”老顺上了沙丘,喘吁吁问。

    “没有。”灵官风箱一样呼哧着。“跑了。嘿,没见过这号兔子。”

    “黄犟子”丧气地落在沙丘上,神情已不象鹰,象是被对手重拳击得晕头转向的卫冕拳王。

    “调虎离山。”灵官喘吁吁道:“这家伙用的是调虎离山。叫灰兔引开野鹰,它反倒逃了……嘿,这才是狡兔。”奇怪的是,他的心里异常轻松。他佩服这个做为弱者却战胜了鹰的兔子。“那家伙不怕人。“黄犟子没经验。不然,逃不掉……不过,难说,也说不准叫它蹬一下……。嘿,这号兔子……那只灰兔,肯定捉住了。”

    “早叼跑了,叫野鹰。”灵官说。

    老顺说:“屁话。一个鹰一两斤,兔子五六斤,咋叼?肯定在吃呢。快去。”

    沙洼里的野鹰们吃得正凶。灵官扔出手中的包。野鹰们飞到空中,嘎嘎嘎叫着盘旋。兔子已给撕得七零八落血肉横糊了。灵官皱皱眉头,捞过,扔出老远。老顺说:“拾上,回去喂鹰。”

 

   留言请点击                      上一页  下一页

 

 
 
 

特别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中国作家雪漠文化网    版权所有
   

本网站由“雪漠工作室”主办

                                               ICP05001515